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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因违反安全生产法一日内连遭四次处罚

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因违反安全生产法一日内连遭四次处罚

近日,吉林省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旗下公司带路建设因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,在长春市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中,一天之内连续被处以四次行政处罚。这一事件在长春市政府网站公示后,引发了社会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广泛关注。

根据公示信息,华兴工程建设集团在带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,存在多项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。主要包括: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、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、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。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长春市应急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这些隐患后,立即启动执法程序,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四次行政处罚决定。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限期整改、罚款等。相关部门表示,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

业内专家指出,一日内连续被罚四次的情况较为罕见,反映出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短板。建筑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,安全生产责任重大,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,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
此次事件也给其他建筑企业敲响了警钟。各施工企业应当引以为戒,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定期开展隐患排查,完善安全防护设施,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。同时,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,对违法行为坚持"零容忍"态度,共同维护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秩序。

更新时间:2025-11-28 00:49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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